《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》发布
近日,按照深圳市“全面推进建筑业绿色低碳智能融合发展,打造以绿色化、工业化、智能化为发展特征的现代建筑业”有关要求,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部署深圳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。

智能建造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、先进制造技术与工程建设领域深度融合为特征,以工业化建造和数字化建造为基础,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、效益和品质以及推动生产力升级和生产关系重塑为目标,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的新型建造方式。发展智能建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,对加快推动建设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01 工作目标
到2023年末,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体系初步形成。列入部、省、市级建设领域科技计划的智能建造技术不少于50项;纳入智能建造试点的项目不少于30个;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不少于5家。
到2025年末,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体系基本建立。列入部、省、市级建设领域科技计划的智能建造技术累计不少于100项;制定智能建造相关标准不少于5项;纳入智能建造试点的项目累计不少于100个;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业不少于10家;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不少于3个;建成智能建造产业园区,形成较为完整的智能建造产业生态。
02 主要任务
一是加强技术创新,开展工程软件“筑基”、工程物联网“强联”、工程机械“增智”、工程大数据“汇云”,抢占智能建造技术竞争制高点,积极培育技术创新平台,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。
二是实施试点项目,市交通运输局、市水务局、市建筑工务署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带头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,各区政府(新区、合作区管委会)在重点片区、重大项目中积极遴选;优先选择标准化程度高的工程项目,在项目立项、资金资助、招标采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。
三是构建产业生态,重点发展“模块化智造、智能生产、建筑产业互联网、数字孪生平台、人工智能(AI)数字设计、智能建造设备装备”六大特色产业,发展壮大建设单位为主的“链长”企业、工程总承包企业为主的“链主”企业以及重点产业链“链核”企业,依托龙岗区建筑产业生态智谷等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。
四是创新管理体系,推行先进建设管理模式,探索实施工程建设数字化交付,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造价、检验检测、质量监管模式与机制,研究建立智能建造相关产品、单元模块等检测认证制度。
五是建设人才体系,建立高端紧缺人才、专业人才、产业工人三级培养机制,组建智能建造专家库,依托深圳本地高校开展专业人才培养,将智能建造专项技能纳入产业工人实训。
六是强化政策支持,制定产业培育、科技创新、用地供应、税务金融、人才培育等全方位激励政策,促进工作落地见效。

